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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中國曾誘認間諜罪 李明哲:會牽連台灣 我不能出賣國家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5月10日07:09 • 發布於 2022年05月10日05:08
李明哲表示,中國曾想以間諜罪來辦他,卻找不到任何證據,他也堅持不認間諜罪,因這涉及會牽連台灣,「我不能出賣我的國家」。(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期滿返台,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中國曾想以間諜罪來辦他,卻找不到任何證據,中國從來就是要用間諜罪來打壓台灣國格,意圖非常明顯,他也堅持不認間諜罪,因這涉及牽連台灣,「我不能出賣我的國家」,後來中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押他,他過去雖關切中國政治犯並曾定期探訪,但不可能去顛覆中國。

外省人第二代出身的李明哲不否認早年求學時期曾有大中國思想,後來開始有本土意識,如今他說,「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李明哲2017年3月經澳門進中國時遭中國當局逮捕,同年11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和「剝奪政治權利」2年。今年4月14日刑滿出獄,隔天搭機返台,經遵守防疫規定隔離期滿,李明哲今天與妻子李凈瑜兩人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並接受媒體提問。

李凈瑜一開始激動地說:「我的先生終於回來了!」她向國內外媒體以及NGO團體致謝,感謝媒體等各界人士對李明哲案的關注與報導,讓李明哲在中國被綁架、其遭到不公義的對待被世人知道,感謝「你們沒有忘記李明哲」。

李明哲表示,當他2017年3月19日從澳門通過珠海口岸入境中國大陸時就被國安人員逮捕,「我知道我在劫難逃」,做為一個台灣人,他能協助中國政治犯跟家屬的方式只有兩種,一是援助孤立無援的政治犯跟家屬,第二是在網路上分享台灣人追求民主的人權血淚歷史。這些行為並沒有逾越身為一個台灣人必須謹守的分寸。

李明哲透露,被偵訊時,中國的國安一直問他說,背後的金主是誰,「其實我背後的金主就是我的妻子」,替他買書給中國政治犯,他強調,沒想到中國把他的行為看成是顛覆政府,「這就是獨裁政府的本質,草木皆兵,還入我於罪」。

在被監禁10多天以後,李明哲察覺到廣州國安人員對其態度軟化、也不太問案情,開始轉向要他承認,在台灣受到哪一個官方單位的資助,這些資金是用來資助哪些人,並且多次暗示,兩岸有所謂交換間諜。

對於中共暗示可以承認間諜罪、進而有交換間諜可能,李明哲強調,他最後只願承認很可笑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因為顛覆國家政權是個人行為,但間諜罪會牽連整個台灣政府,「我不能出賣我的國家!」事實上他不可能去顛覆中國。

至於審判過程,李明哲也澄清,關於不聘請律師,他與妻子是有默契的,他們認為中國的法律不是用來保護人民權利,「所謂公開審判其實就是法西斯的馬戲團」,只是要有律師妝點,庭審過程中,「不允許我做任何答辯、甚至不允許我講話,只允許我念一篇他們事先審核過的認罪書,其他都由官方律師代替我發言,都是擦脂抹粉」。

媒體詢問,NGO人士寫給他的明信片等信件是否有收到,李明哲則說,一封都沒收到,遭沒收的理由是危害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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