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前夫妹妹來台工作 她串通人頭男演出婚姻騙局
婦人小萱為了幫前夫來自大陸的胞妹歡歡(均化名)到台灣打工,竟與熟識男子阿國(化名)串通演出一場跨海假婚姻戲碼。兩人明知婚姻是假、目的是真,仍聯手辦理結婚登記及申請入境團聚文件。全案東窗事發後,小萱與阿國分別被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判刑6月,併科罰金1萬元。
判決書指出,大陸女子歡歡透過親友得知「嫁來台灣」可解決生計問題,就萌生假結婚的念頭。此事被小萱得知後,便提議由阿國出面當「人頭老公」,代價是由歡歡負擔往返大陸的旅費與食宿。阿國起初遲疑,但在小萱勸說下仍同意「幫一個忙」,便飛往大陸並在當地與歡歡登記結婚。
檢方調查,阿國返台後即向移民署提出「大陸配偶團聚申請」,附上公證書與保證文件,試圖讓歡歡順利來台。然而,移民署承辦人員在訪談過程中察覺兩人答話矛盾、互動生疏,懷疑是假結婚。經查後確定婚姻關係不實,歡歡入境遭拒,全案因而未遂。
法院審理時,小萱與阿國均坦承犯行,辯稱未收取任何報酬,也未圖利,只是「幫親友一個忙」。但法官認為,假結婚掩飾非法入境行為,破壞國家移民制度,影響社會安全與秩序,不可輕忽。所幸最終未成功入境,兩人也並未獲取實質利益,因此量刑時從輕考量。
法官指出,小萱長年務農、體弱多病,家境清寒且須扶養家人,犯後態度良好、真誠悔悟,法院認其一時失慮,給予2年緩刑,並須繳交8萬元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至於阿國過去曾因竊盜案獲緩刑,但仍於緩刑期內再犯,顯見未深切悔改,因此不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