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費除罪化」爭議延燒 28藍委提議員免核銷不受「貪污罪限制」
近年藍綠白民代助理費風波多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因此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出修法,希望將立委助理費改為由各立委自行統籌運用且免附單據,等同替助理費案「除罪化」。該案預計5日付委審查,但也在藍綠白國會助理間引爆強烈反彈。國民黨團昨天召開幹部會議討論,尚未拍板是否撤案或暫緩,僅表示將重新研議,若有較成熟的版本再安排審查。
除了立院版本外,陳玉珍與謝龍介等28名藍委也聯手提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同樣要求地方議員的助理費、春節慰勞金及法定負擔費用改由議員統籌、免檢據核銷,並明文排除適用《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
此次立法院審查的《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爭議最大的是第32條,內容弱化助理屬公費聘僱性質;未來立法院只需給立委一筆補助,由立委統籌運用,不需說明用途,也毋須檢據核銷。
提案由陳玉珍提出,並獲林思銘、蘇清泉、洪孟楷、謝龍介等多名藍委連署,上周已順利付委審查。消息曝光後,國會助理們強烈不滿,陸續向立法院長韓國瑜陳情,甚至有人痛批「老闆是在推自己去貪汙」。國民黨團昨天討論後仍未確定是否撤案,而是欲重新討論出新版本再排案。
關於地方版本,現行制度要求各議會編列助理補助費,直轄市議員每月上限32萬元、至少聘6人;縣市議員則每月上限16萬元、至少聘2人。陳玉珍的修法版本取消聘僱人數限制,補助費改發給議員本人統籌,不需核銷,也能用於其他目的。該案亦獲得林思銘、鄭正鈐、高金素梅、洪孟楷、馬文君、盧縣一、丁學忠、謝龍介、羅明才等大批藍委支持。
引起社會輿論爭議的是,陳玉珍的提案理由指出,近年司法訴訟不斷,在於助理費到底是薪資還是民代問政補助,法律定義不明確,並認為司法實務將助理費視為助理薪資,為避免制度入人於罪,因此提出修法;說明也補充,費用發給議員後如何使用與是否妥當,應由選民監督,而非屬刑事責任規範範圍。(責任編輯:王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