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女繳費亭內遭惡狼環抱襲胸 驚聲尖叫狂奔求救
彰化縣一名黃姓男子,日前在員林市一處停車場繳費亭內,竟光天化日下對一名女子熊抱襲胸強制猥褻,犯行囂張。全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定黃男犯行明確,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114年6月17日下午1時55分許,黃男在員林市某停車場內,見一名女子獨自進入繳費亭,竟心生歹念,尾隨其後,突然從後方環抱被害人,並伸手強抓胸部。被害人驚聲尖叫、奮力掙脫,黃男竟仍不死心,再度上前欲二度侵犯,被害人機警奔至停車場入口求助路人報警,才及時脫困。
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清楚拍下黃男犯案過程,隨即循線逮捕。法院審理時發現,黃男前科累累,曾因肇事逃逸案件遭判刑6月,112年6月才剛服刑完畢,如今又再犯,構成累犯。
檢察官雖主張應加重其刑,但法官認為黃男前案與本案罪質不同,僅將前科列為量刑參考,未依累犯規定加重最低刑度。
法官在判決中嚴斥黃男「為逞一時色慾」、「恣意踰矩」,造成被害女子身心嚴重受創。審酌黃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其國中畢業、無業、獨居等生活狀況,量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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