詆毀和侮辱中國可判5年有期徒刑?韓國執政黨的刑法修正案提議惹議
過去一段時間以來,韓國經常爆發「反華遊行」,也引發廣泛爭議。對此,韓國執政黨「共同民主黨」國會議員楊富男於4日領銜,提出包含不可以詆毀特定國家的《刑法》部分修訂法律案。提案稱,誹謗特定國家、國民、種族名譽的人,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1萬)以下罰款;公然侮辱者,將被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萬韓元(約新台幣4.25萬)以下罰款。此提案在韓國,也引發了在野黨和輿論不滿。
韓國《朝鮮日報》報導,楊富男在提案理由中表示:「上月3日,在反華集會上,參與者唱著包含『中國人、朝鮮傀儡、赤色分子快滾出去』等內容的歌曲,肆意謾罵,還散佈中國干預選舉等虛假事實」,因此提案直接瞄準了最近主導反華示威的團體。
而對於楊富男的這項提案,韓國共同民主黨領導階層人士說:「雖然不會立即作為黨論推進該議案,但黨內已就法案的處理形成了共識。」6日,國會立法預告系統上針對該法案出現了9000多條反對意見。國民之力黨反對稱:「這可能侵犯言論自由,有違憲的嫌疑。」
不是只有《刑法》修正案
報導稱,韓國現行法律將因虛假事實導致名譽受損和侮辱行為的受害者,只限定為特定個人,而該修正案將其範圍擴大到了群體。此外,共同民主黨11月6日在韓國國會的法制司法委員會上,也通過了修訂航空安全法的議案,阻止在邊境地區等禁飛區域內向北韓散發傳單的行為。
11月5日,韓國國會議員高旼廷提出了禁止在學校週邊直線距離200公尺以內的區域裡,針對出身國家、地區、民族等進行仇恨示威的法案,也就是《教育環境保護法》修正案)。高旼廷介紹提出該法案的背景時說:「最近,極右翼示威者、仇華示威者等在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附近反復進行伴有噪音、辱罵、暴力言論的示威活動,侵犯了學生的學習權。」
演變成中韓外交問題?
不過,報導也稱,韓國主要在野黨「國民力量黨」則指出,「這可能侵犯言論自由,有違憲的嫌疑」。國民力量黨也認為:「(韓國政府)對反美、反日示威保持沉默,卻唯獨認為反華示威有問題」。他們指出,共同民主黨一直以來強調集會和言論自由,卻站出來阻止示威。
韓國總統李在明日前說:「他們辱罵、侮辱特定國家的遊客。這是想故意惡化關係。這算是什麼言論自由?這是搗亂」。此外,韓國國務總理金民錫稱反華示威是「自毀行為」,指示韓國的法務部和警察廳採取嚴厲措施。(推薦閱讀)全球宜居城市中國總是未能上榜 前外交官:外媒存在「反華」偏見
在最近的韓中首腦會談上,也聚焦了反華示威問題。韓國政界人士表示:「(反華示威)已從言論自由問題演變成外交問題,因此不得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