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擬允許娛樂用大麻,台灣該跟進嗎?
近期台灣因有網紅涉嫌違法持有大麻,使大麻的管制與合法化議題再度浮上檯面。於此同時,位於歐洲大陸的德國也在關注相同議題。
大麻合法化草案
德國內閣已於今年中批准大麻合法化草案,正等待國會進行表決;順利的話,大麻合法化可能於 2024 年初生效。不過,有鑑於複雜的行政程序,任何環節若無法如期推動,都可能將大麻合法化時程往後推延,也讓此草案的進展成為德國社會的關注焦點。
德國作為歐洲大國,對大麻的態度一直以來都備受關注,其法規制度與社會風向的轉變,也反映德國民眾對於個人自由與公共健康的平衡追求。早在 2017 年,德國就大幅放寬針對醫療用大麻的限制,此次法案針對的主要是娛樂用大麻。過去在德國,娛樂用大麻的持有與販售原則上是違法的,但供個人使用的少量持有,在許多城市通常只會被視為是違反社會秩序(Ordnungswidrigkeit),並處以罰鍰,而非真正的違法行為(Straftat)。
然而,目前已送入國會的大麻合法化草案,對於使用大麻可能涉及的人、事、時、地、物都做出了明確規範。此草案若成功通過,將允許個人使用和他人販售娛樂用大麻。在個人使用上,草案規定 18 歲以上成年人最多可持有 25 公克大麻,私人種植以每人 3 株為限。
值得注意的是,販售通路初步參考西班牙與馬爾他的制度,以非營利俱樂部的會員模式為主,意味著大麻暫無線上購買與遠端郵寄的選擇,產品售價也會以負擔成本為主要考量,大麻蛋糕一類的加工產品則仍不得販售。
依照草案規定,單間合格的非營利俱樂部至多可以招募 500 名成年會員,會員會籍不得重複。俱樂部最多每日可販售 25 公克、每月 50 公克的大麻給 21 歲以上的會員;對 18 至 21 歲的會員,以每日 25 公克,每月 30 公克為限,且其中讓使用者產生「興奮狀態」的大麻提取物 THC 含量不可超過 10%。
屆時,原則上只要距離學校、公園、幼兒園與運動場所一類的地點超過 200 公尺,每日上午 7 點至晚上 8 點都可於戶外合法使用大麻。
正反意見不一的大麻合法化討論
即便大麻合法化的草案已進入國會,這並不表示德國社會對合法大麻使用已取得共識。事實上,德國民眾支持和反對的觀點與台灣是否要合法化大麻的論調大同小異,例如反對方常著眼於合法化可能伴隨的濫用風險,以及大麻對個人身心健康帶來的負面影響,增加社會成本。在反對的聲浪中,「年齡」即是一大爭議,有部分人認為,人類大腦在 25 歲前尚未發育完整,應將大麻使用年齡的下限設在 25 歲,避免吸食大麻對記憶或語言能力等造成影響,德國許多醫師協會也因此對娛樂用大麻的合法化抱持否定的態度。
另一方面,德國政府則強調大麻合法化可能為社會帶來的正向影響。根據政府調查,過去幾年德國的大麻使用量不斷攀升,一項 2019 年的問卷調查發現,德國 12 至 25 歲的青少年有近半數都使用過大麻(2016 年為 16.8%、2008 年為 11.6%)。
節節攀升的大麻使用量,使德國政府認為,過去禁止大麻的措施未能發揮預期的效用。黑市的大麻品質則參差不齊,有些甚至參雜有毒物質,威脅民眾健康。大麻合法化草案即是希望以完整現有的使用與流通管控為目的,期望守護國民健康、強化對兒童與青少年的保護,並減少非法交易與相關犯罪。因此,德國聯邦健康教育中心(BZgA)也會為兒童與青少年規劃相關的教育與預防訓練,增加其對使用大麻的風險認識。
雖然在社會意見上,台灣與德國對於大麻的合法化都有兩派不同的聲音,台灣有一大部分法律也是師法德國,在某些方面德國的做法或許值得我們參考。但要注意的是,台灣與德國的社會條件並不相同。德國政府在大麻議題上,面對的現有問題是不斷攀升的大麻使用人口,以及不小的黑市、犯罪與健康問題,與台灣並不在同一個基礎上,也會反過來影響政策制定的方向與考量。
一個國家是否該將大麻合法化,除了參考醫學研究結果外,還需綜合評估多方因素。無論是德國、荷蘭、美國還是加拿大的例子,其做法都只能當作參考,不能照單全收,最終還是得找到各方面都適合自己的措施。
※警語:本文旨在探討大麻相關議題,並非鼓勵使用大麻。在我國,大麻為二級毒品,對於其製造、運輸、販售及使用均有相應的法律制裁,其中最嚴厲的刑罰為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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