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錢莊大亨焚屍碎骨 凶手還想「修復」判無期定讞
前馬雷蒙舞團舞者、錢莊大亨施政雄財產遭員工唐世豪覬覦,2019年6月遭唐夥同同事江昶濬、陳天賜殺害,被載到宜蘭壯圍焚屍碎骨。江依殺人等罪判刑18年定讞;另唐、陳部分,一、二審依殺人、損壞屍體罪判無期徒刑,被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施政雄(52歲)原是影劇圈知名「馬雷蒙」舞團的舞者,後來接觸放款業務,轉而開設錢莊,除了新北市泰山區設有公司,桃園市桃園區也設有分公司,唐世豪(31歲)、江昶濬(30歲)和陳天賜(43歲)等3人為分公司員工。
唐世豪等人覬覦公司財產,加上常因放款業務與施政雄口角,2019年5月早計畫殺施謀財,也想好行凶後焚屍滅跡,最後在翌月16日返回泰山繳交放款獲利時動手。
唐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朝對方的肚子猛刺1刀,江昶叡見狀也立刻從施的背後將人抱住,阻止施掙扎反抗。陳天賜看到2人已經動手,也拿起開山刀往施的後頸砍下,見鮮血噴濺、再朝腹部補一刀;施雖掙扎哀求「有話好好商量」,仍因無法掙脫而死亡。
唐等人行凶後,將施的遺體塞進行李箱,返回桃園龜山買了汽油後,驅車前往壯圍江昶濬的老家焚屍滅證;為掩人耳目,他們還假裝在生火烤肉。施政雄失蹤後,檢警懷疑他已遇害,約談唐世豪等人後,突破江的心防,全案曝光,而施的遺骨已被鏟子、石頭搗碎。
一、二審依殺人、損壞屍體罪判唐和陳無期徒刑,江18年徒刑,最高法院撤銷唐、陳的判決,發回更審,另江部分駁回上訴定讞;高院更一審認為,根據卷證資料、證人說法等,唐、陳確實事前謀議殺害施,審酌2人犯後態度、再社會可能性等,認為尚無剝奪生命、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
更一審指出,唐、陳主張希望法院啟動「修復式司法」,給他們和死者家屬可以面對面溝通、修復傷痛的機會;2人坦承犯行,並當庭向家屬道歉,唐除向法院提存150萬元賠償家屬外,表示願意再賠償家屬100萬元。
高院認為,修復式司法的立法精神在於尊重被害人家屬的意願,死者家屬拒絕和唐、陳和解,也稱「本案開啟修復式司法只是徒增家屬的傷害」,唐、陳上訴說詞無理由,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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