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黃百鳴犯內線交易罪 判刑5個月、繳191萬元
【吳惠菁/綜合報導】80歲「開心鬼」港星黃百鳴被控在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間,身為天馬影視公司主席及董事的他,得知有公司要收購天馬股份,他給了妹妹黃潔珍200萬港幣(約816萬元台幣)支票,傳訊息叫她「盡買」天馬股份,上月22日法官裁定他「內幕交易罪」成立,今(9日)判5個月徒刑,另判罰9.9萬港幣(約40萬元台幣)及向證監會支付37萬港幣(約151萬元台幣)調查費,並准許他保釋等候上訴。
黃百鳴日前出庭時辯解,給妹妹支票是為了處理弟弟在中國的房產,至於叫妹妹「盡買」天馬股份,是因為妹妹小時候很愛哭,他會說反話叫她「盡情哭」,所以他說「盡買」也是反話,其實是叫妹妹不要買。實際上他妹妹在收到訊息後,花了160萬港幣(約653萬元台幣)買入天馬股份,法官為此斥責他的辯詞既荒謬又牽強。
控方曾透露,黃百鳴妹妹在本案獲利約9.9萬港幣,名義上獲利(Nominal profit)約93萬港幣,共計約103萬港幣(約420萬元台幣)。法官今指出,黃百鳴為推動香港電影業奉獻一生,但是本案影響公眾對證券市場的信心,判刑5個月,另罰9.9萬港幣及向證監會支付37萬港幣調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