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京華城案關鍵人 都委執秘邵琇珮境管、限居

618 觀看次數

京華城案關鍵人 都委執秘邵琇珮境管、限居

TVBS 新聞影音

更新於 09月03日06:18 • 發布於 09月03日06:18 • 葉怡君 陳冠宇,顏睿陞
自動播放下一則

留言 2

  • michael
    司法實務經驗談 ——————————————— 北院今3時許指出,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理由如下: 一、 二、 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係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先予敘明。 三、 四、 綜上諸情,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 ——————————————— 民眾老百姓 媒體從業人員 多數不是法律人 不知道區分 證明 釋明 是有其法律上不同的效力及其意義 稱【釋明】者,僅係法院就某項事實之存否,得到大致為正當之心證,即為已足,此與證明須就當事人所提證據資料,足使法院產生堅強心證,可確信其主張為真實者,尚有不同。 ——————————————— 祈願台灣社會繼續朝向法治國 方向深耕發展進步 ——————————————— 法官的心證形成 證據 論理法則+經驗法則 判斷犯罪事實 就羈押要件面向而言 這表示說 【檢方舉證責任】 連低標都未達到 ——————————————— 本件高度政治性刑事案件 民眾被媒體帶風向 法盲攻擊未被羈押的當事人 這令筆者想到一齣日劇 【三年A班】
    09月03日08:19
  • 欲擒故縱,盡量讓他們串證,一舉拿下?
    09月03日07:44
顯示全部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