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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私售分裝肥料觸法 最重罰25萬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9月23日21:48 • 發布於 2022年09月23日21:48
肥料不得私自分裝販售。(農糧署南區分署提供)
肥料不得私自分裝販售。(農糧署南區分署提供)

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

近年來隨著休閒植栽風氣的興起,小包裝肥料的市場也持續成長,許多的賣家也嗅出了這股商機,販售各式私自分裝、混裝的小包肥料,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肥料管理法,恐遭重罰。

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今年以來,各類肥料管理法違法案件檢舉及裁罰案件數量,和過去相較均顯著上升,顯示多數賣家對現行肥料管理法的規定仍不清楚。

根據農糧署南區分署統計,今年至今違法案件最大宗為「販售私自分裝肥料」。這樣的行為違反肥料管理法第十七條:「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貯藏之肥料,不得拆封、分裝、摻雜、稀釋或塗改肥料標示」,經查證屬實者,主管機關得依肥料管理法第二十八條,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農糧署南區分署進一步表示,若肥料是經由網路販售,則商品頁面也應清楚標示肥料的登記證字號、品目及登記成分,並不得對於肥料效果作虛偽、誇張及其他不正當的宣傳,否則可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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