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生活

春節期間用藥不中斷 健保署:放寬慢箋提前10天領藥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01月23日07:40 • 發布於 01月23日01:40 • 劉品希採訪

農曆春節假期將至,連假期間長達7天,為避免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健保署今天(23日)表示,將援例放寬規定,若民眾上次(上個月)給藥天數的最後一天(藥吃完的日期)落在春節期間2月8日至2月14日,可提前於春節前10天、即1月29日(含)起回診請醫師開立處方箋或持慢箋領取下個月藥品。

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根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目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效期是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持有慢箋領藥的民眾必須於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一個月的用藥。

因應醫療院所在農曆春假期間減診或停止門診、藥品調劑服務,健保署援例放寬規定,提醒持有慢箋的民眾記得提前領藥,即可用藥不中斷。

延伸閱讀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