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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收入歸妻、每月零花剩5000元 中油員工為償債涉貪被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6月29日04:08 • 發布於 2022年06月29日03:44

前台灣中油公司大林煉油廠洪姓事務管理員,因月薪全數上繳妻子,每月只剩5000元零用金,他為了償還250萬元信用貸款,與廠區承包商合謀,利用假發票浮報公款,10年共浮報298萬餘元,高雄地檢署偵結,今依貪汙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洪男及涉案廠商等4人。

檢方調查,洪男從1980年起在中油任職,去年4月申請退休,洪在中油大林廠區負責金額為1萬5000元以下的採購業務;洪每月收入為6萬7000元,收入全數上繳妻子,每月再由妻子從中拿出5000元,當作洪男的零用金。

但洪疑在外積欠債務,每月零用金除了生活開支外,不夠支應欠款,於是私下向銀行辦理250萬元信用貸款償還,但每月本金加利息就要還款近4萬元,洪男為償還信貸,於是利用辦理小額採購機會,與陳姓五金行業者、陳姓商店老闆合謀,利用假收據浮報公款。

檢廉查出,洪從2020年3月到去年4月,洪在取得的假收據上,盜蓋相關主管職章,完成簽核流程後,向會計組請款,直到中油撥款匯入陳姓業者銀行帳戶,陳抽取部分金額入袋,剩餘款項再匯入洪男另開辦的銀行帳戶。

去年5月,檢、廉追查之初,洪姓男子擔心檢方查他,自行向高雄地檢署自首偽造文書,坦承持超商收據,浮報請款數量和金額。

檢廉深入追查後,發現洪早從2012年起,便利用陳姓超商業者開立的假收據,向大林煉油廠浮報110萬元公款,粗估在他退休前10年,與合作業者以假收據貪得298萬餘元,洪分得其中的230萬7380元,其餘款項則由陳姓五金行、陳的洪姓妻子及另名陳姓商店老闆等3人朋分。

今年2月雄檢偵辦時,檢方認為洪男及陳姓超商業者對於案情避重就輕,訊後聲押獲准,兩人在押期間,坦承利用假發票浮報款項。檢方偵結今依貪汙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將洪男等4人起訴,但考量涉案4人犯後都繳回不法所得,並請法官依減刑相關規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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