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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台大教授兼獨董無疑義 扁朝策士 柯承恩身兼4家獨董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3月09日20:35 • 發布於 2018年03月09日20:10 • 簡立欣/台北報導
扁朝策士 柯承恩身兼4家獨董
扁政府時代重要財經策士柯承恩。(本報資料照片)

台大新校長管中閔因為台哥大獨立董事身分遭質疑當選資格,監察院更將「關切」擴及台大全校教授兼職情況,據了解台大近140位教授擔任企業獨董,其中扁政府時代重要財經策士柯承恩,更身兼4家企業獨董,對此柯承恩表示自己符合規定。

監委高涌誠2月27日透過監察院調查處發函台大,要求填寫全校教授兼職情形,被稱為「卡管」第九道「金牌」。近日有媒體報導指出,根據證交所公布的資訊顯示,台大專兼職教師將近140人在上市、上櫃、興櫃擔任獨董,其中台大會計系兼任教授柯承恩身兼4家企業獨董,國際企業系專任教授李吉仁擔任6家企業獨董或薪酬委員會委員,資管系教授吳玲玲身兼4個企業獨董,台大兼任教授林能白擔任6個企業獨董。

但擔任獨董就表示「產學不分、產學利益輸送」?柯承恩對此表示,台灣社會對獨立董事制度的批評方向「有一點偏誤了」,獨立董事是幫忙提升公司治理,有專業性也有獨立性的考量,台積電在美國上市還用了麥克.波特等人擔任獨立董事,為公司形象加分。

事實上,公立學校教授兼任獨董完全合法,規範就寫在教育部《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前台大主秘林達德說,教授兼任獨董只有4項規定:營利事業機構與學校要有產學合作關係;要與教學領域相關;不得影響教學研究本職的工作;兼職時數每周合計不得超過8小時。其他多授權各校校務會議決定。

另教育部也明白提到回饋機制,企業邀聘教授擔任獨立董事,每年付給學校的回饋金必須不低於該教授的月薪。是因當教授為某企業擔任獨董而做研究時,用的也是學校資源。

一位台大教授表示,教育部鼓勵大學「產學合作」,不正是要教授走出象牙塔,結合學術研究,將其帶進企業經驗?怎麼監察院又質疑教授擔任獨立董事是「兼職浮濫」?美國史丹福大學即曾同意校長擔任Google及思科Cisco董事,並以此為榮,台灣社會顯然誤解獨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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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

  • 魏慧文
    既然台大校長不給當 出來選總統,我一定投你 (反正也有管理能力的概念) 把菜贛掉~
    2018年03月10日01:47
  • 建誠
    台灣人民快去申請詐騙冥畜集團黨證。以後子孫吃香喝辣,殺人放火都無事。
    2018年03月10日01:31
  • Ziv
    幹,無恥民進黨,當賊喊捉賊,自己一堆人身兼好幾個獨蕫,政治酬庸不說,有臉說別人,真他媽的不要臉,無恥到極點。
    2018年03月10日01:23
  • 管爺,您是鬥不過畜牲的,那套「正義公理」對畜牲無效。
    2018年03月10日01:17
  • 郁惠
    民粹黨將黑手伸進台大校園查水表囉……
    2018年03月10日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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