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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

7/1 起公車站前後「10m」違停加重開罰

小七車觀點

更新於 2018年07月05日23:25 • 發布於 2018年07月02日01:00

雖然國內現制規定汽機車臨停在公車站內立法可開罰,但汽機車占用的情況仍屢見不鮮,此舉將致使乘客下公車時存在安全上的疑慮,為了有效遏止違停,此前,交通部曾規畫修法,預告將在今年內實施相關加重罰則。近期根據主管機關的消息,加重罰則是像已經修正完成,新制選擇在 7 月 1 日正式上路,未來只要在公車站前後 10 公尺違停,機車加重罰鍰,900 元到 1200 元,汽車則取最高罰 1,200 元。

公車站違停的定義,除依照停靠區的格線來辨別,最主要還是以站牌前後的距離來推算,當公車站沒有劃設大範圍的停靠區時,即以公車站牌為基準,前後10公尺的距離停靠下來就算違規,如此規定的用意,主要是為了確保公車出入動線順暢。至於違停行為也將有幾種方式舉發,包括民眾提供之行車紀錄器或公車上行車紀錄器,只要違停狀況明確,員警可依據處罰條例 7-2 條開罰。但緊鄰公車的停靠站旁所劃設的停車格則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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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畫廊豬仔
    這條法律我就支持了。。。
    2018年07月02日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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