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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鮮肉房仲誘富婆賣2房後就變臉 嫌「年紀比媽大」告性騷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1年10月24日00:42 • 張國欽

桃園一名20多歲年輕男房仲,幫一名富婆賣出2間房子後,控訴收到對方傳來訊息騷擾,內容包括「什麼時候你會睡在我的身邊」、「白天我不用你陪,只要晚上我就是你的女人」、「不想得躁鬱症就以身相許」等,還被觸摸身體與強吻,讓他承受精神上的痛苦,因此對富婆提告性騷擾及求償50萬元,但富婆出庭時提出兩人互傳的訊息,證明雙方是互相喜歡,法官檢視對話紀錄後,判決富婆免賠。

鮮肉房仲控訴,他幫富婆在桃園與新北賣掉2間房子後,卻在2019年10月間收到對方來傳訊息騷擾:「什麼時候你會睡在我的身邊」、「白天我不用你陪,只要晚上我就是你女人」,隔月到家中拜託時,還突然坐在他大腿伸手撫摸胸部與強吻1、2秒。房仲強調,富婆年紀比自己的媽媽還大,把對方當長輩尊敬,沒想卻遭如此對待,也因遭到富婆性騷擾,導致工作業績、底薪與店績效獎金減少,因而要求對方賠償50萬元。

但富婆出庭時反駁表示,雙方互相表示過喜歡、曾經交往,才會傳私密訊息給房仲,並非自作多情性騷擾,而且也沒有對方說的,坐在他腿上撫摸胸肌與強吻。

法官檢視雙方的對話紀錄,發現富婆曾在2019年8月傳訊表示匯款8萬元給房仲買車,當時對方還回「怎麼那麼好,謝主隆恩」;同年10月,富婆傳訊「請你用平常心接受我的愛」,房仲還回答「好」,由此可見2人關係並非如房仲主張的性騷擾,也非一般長輩和晚輩的相處方式,審理後判決房仲提告無理,予以駁回,富婆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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