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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大甲鎮瀾宮召開信徒大會 議員施志昌提出五大質疑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4月21日19:03 • 發布於 2022年04月21日19:03
大甲鎮瀾宮信徒大會,民進黨議員施志昌質疑,有爭議時選舉應該暫停。(記者徐義雄攝)
大甲鎮瀾宮信徒大會,民進黨議員施志昌質疑,有爭議時選舉應該暫停。(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大甲鎮瀾宮將於二十四日召開第十二屆第一屆信徒大會,台中市議員施志昌二十一日提出五大質疑,未於法定十五日前通知、開會通知未載明改選事項、新的信徒代表是否已經產生以及如何產生、信徒代表是否符合捐助章程及鎮瀾宮已遭人檢舉進入司法調查,有爭議時選舉應該暫停等。

民政局副局長徐照山表示,宗教團體為使新舊任董監事任期得以銜接,於上屆董監事任期屆滿前進行改選,其董監事任期生效日期仍從當屆任期屆滿後,接續起算。

外界質疑鎮瀾宮改選程序不符,民政局失職包庇?民政局提出「三大聲明」鄭重駁斥,外界不要以訛傳訛。

民政局指出,第一、大甲鎮瀾宮係屬宗教性財團法人,會議召開通知自不適用人民團體法應於十五日前完成通知的限制。經查議員所引用的規定為人民團體法而非民法,另鎮瀾宮捐助章程內亦無1十五日前完成通知的相關規定。第二、宗教團體召開信徒大會通知作業,應視宗教團體本身章程有無特別規定,若章程無特別規定則無送達期日的限制,經查該宮章程無特別規定,此亦向內政部查證無虞。第三,經詢鎮瀾宮相關信徒代表表示,鎮瀾宮開會通知已於四月十九日掛號寄出,相關信徒代表二十日已接獲通知,實未影響信徒代表個人權益,顯然相關人士之疑義實有欠公允。

議員施志昌昨天在議會召開記者會指出,依據鎮瀾宮捐助章程與民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會員(會員代表)。因緊急事故召集臨時會議,經於開會前一日送達通知者,不在此限。」大甲鎮瀾宮卻急於十九日發文通知二十四日召開「第十二屆信徒大會」,信徒最快也要二十日才能收到通知,明顯於法不符。施志昌質問,鎮瀾宮並不屬緊急事故,為何卻要召開突擊式會議?難道是董事長選舉告急怕夜長夢多?

徐照山強調,大甲鎮瀾宮組織章程與《台中市政府審查宗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未明定開會通知日程,程序上沒有問題。

大甲鎮瀾宮信徒大會,民進黨議員施志昌質疑,有爭議時選舉應該暫停。(記者徐義雄攝)
大甲鎮瀾宮信徒大會,民進黨議員施志昌質疑,有爭議時選舉應該暫停。(記者徐義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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