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今天(13日)深夜指出,位於台中市和平區中坑里與博愛里交界處的鳶嘴山是網美拍照聖地,近日流傳一張照片,有人在山尖上表演吐火,火焰甚至掉落山壁上,引發爭議。警方今天在彰化縣逮到表演者徐男及負責攝影的陳姓男子,依森林法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表示,徐男稱為了拍攝特別的照片留念,以隨身攜帶的噴火表演工具及煤油在山尖上噴火,過程由陳男拍下並上傳至社群網站。徐男也稱照片中岩石上火焰為後製。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強調,森林引火恐引起火災,燒燬珍貴原始林地,摧毀野生動物的家園,依據森林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不得有引火行為,違者依森林法第56條處12萬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如燒燬森林者,依同法第53條第3項,可處2年以下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