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月嫂大力搖晃滿月女嬰 母親心痛將提告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04月09日07:34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9日電)基隆市蘇姓女子聘請月嫂王姓女子到宅服務,日前發現王女大力搖晃1個月大女兒,立即下樓質問並開除王女,將對王女提告。社會處表示,王女為非法保母將依法開罰,並調查行為。

蘇女今天受訪表示,當初不知政府有提供家長協助媒合保母服務,產前透過臉書月嫂社團徵求月嫂,王女提出相關證照,經過視訊和到家面試後,決定聘請住在新北市的王女。

蘇女說,王女一開始細心照顧女兒,但逐漸發現一些小問題,例如,王女會把自己和女兒的衣服放入洗衣機一起洗,為此她另外買1台洗衣機專門洗女兒衣服,其次,女兒患有鵝口瘡,醫師囑咐要用開水清洗口腔,告知王女後,王女仍以洗澡水清潔女兒口腔,但這些問題都未嚴重到必須解除合約。

蘇女說,直到丈夫發現女兒喝完奶後,王女卻未幫女兒拍嗝,就將女兒放在床上,使得女兒溢奶,丈夫提醒要多觀察王女行為,4日凌晨0時許睡前,查看監視器畫面,發現王女用力搖晃女兒。

蘇女表示,當時下樓質問,王女先是否認,提出監視器畫面,才回應「我沒有印象」,因此立即提出解除合約,要求王女離開家裡,當時超心痛,做了2年試管好不容易才生下的女兒,竟受到如此對待,將對王女提告,事後帶女兒去醫院檢查,暫無大礙,但仍需密切觀察。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幼及救助科長陳智昌表示,王女雖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但未向新北市府或基隆市府登記,等同非法保母,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處王女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疑似不當對待嬰兒部分,陳智昌指出,市府會發函請王女陳述意見,並召開專案審查會議,如違法行為屬實,將依兒少法規定,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方沛清)1130409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