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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老師我恨你】校外摟抱被逼寫悔過書 內容好心酸

鏡週刊

發布於 2018年07月01日22:59 • 鏡週刊

**新北市國中情侶相擁跳樓事件,在事件發生前2人除了不斷透露厭世的念頭外,更讓人感受到有龐大壓力不斷的在壓迫他們,但令人好奇的是,這對年少的國中情侶已在家人同意交往下,還會受到什麼樣的壓力?就連林姓少女的媽媽也想找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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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調查,康姓老師是數學老師,同時也是2位學生的班導師,據校方記錄顯示,該名老師在12日放學後於校門外,逮到小情侶含情脈脈互動後,要求林姓少女在3日內交出《新北市立○○國民中學學生偶發事件行為自述表》,對自己的行為做出檢討。

林姓少女以手機記錄下的遺書中明白表達對導師的不滿與恨意。(讀者提供)
林姓少女以手機記錄下的遺書中明白表達對導師的不滿與恨意。(讀者提供)

林姓少女在自述表中寫下:「欺騙師長(一、欺騙老師說有分手但沒分手。二、沒有聽老師的建意(議)照做。);肢體接觸(在校內外有肢體碰觸);違反校規(在校內外有肢體碰觸以及欺騙師長二次)」,還需鉅細靡遺地如實陳述人事時地物,其中包含牛肉麵店前幾點幾分摟摟抱抱等。

在提問欄-「事發後的感覺、若有補救機會你會怎麼做」下方處林女還寫下:「我很對不起老師、我當初應該要聽各位師長與同學的警告與建意(議)。」「願意和他分手、不再有任何的動做(作)與類似的事件,只要幫學校做什麼就幫。」等自陳撰述。

自述表本是為「促使學生醒知」的管理手段,卻成了康姓班導「冷霸凌」禁絕班對的方法,在龐大的師長及同儕壓力下,剛萌芽的戀情和2個年輕的生命也隨之殞落,教育單位若不慎重看待此事,提出具體改進政策,小情侶之死恐怕不會是令人遺憾的單一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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