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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預告放寬捐血年齡限制 16-17歲、逾70歲有條件都可捐

太報

更新於 7小時前 • 發布於 7小時前 • 綜合中心
捐血車。廖瑞祥攝
捐血車。廖瑞祥攝

衛福部食藥署預告「捐血者健康標準」修正草案,放寬捐血者年齡上下限,盼緩解國內血荒。未來65歲以上的民眾若有兩年內的捐血紀錄、70歲以上長者經醫師同意、16歲以上未滿17歲青少年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皆可挽袖捐熱血。

食藥署24日預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即起預告60天。4大修正重點包括「放寬或調整捐血者年齡上限、體重及體溫之規定」、「增訂蟲媒、食媒、血液傳播相關傳染性疾病、牙科手術及服用抗凝血藥物之應暫緩捐血或不得捐血之情形」、「酌修捐血量並定明捐血間隔相關規定」、「酌修文字並於附表之捐血者血液檢驗項目新增核酸檢驗」等。

捐血者年齡限制部分,65歲以上若有兩年內的捐血紀錄,不必取得醫師同意就能捐血,年逾70歲者,只要醫師同意也可捐血,而16歲以上未滿17歲青少年,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者即可捐血。

體重規定方面,原本區分男女,新規定修正為不再以性別區分,改成除了捐分離術血小板、白血球或血漿者體重應達50公斤外,其他捐血者應達45公斤。

至於暫緩或不得捐血情況共22項,包括患有活動性結核病、心臟病、消化道潰瘍出血、腎臟病、感冒、急性感染、傳染病、過敏疾病、須胰島素治療的糖尿病等,而「與HIV(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發生性行為者」的捐血限制將暫緩期間由2年調整為1年。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今受訪說明,捐血者健康標準自2006年發布實施迄今未修正,考慮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各國陸續修正相關指引,並考量台灣的平均壽命後,盼透過修正跟上國際趨勢,因應國內高齡化社會的用血安全,同時擴大穩定的捐血來源。

王德原表示,實際上路時間仍須視預告狀況而定,草案期預告60天,將收集各界意見,若無太大異議,預告期滿後就會儘速公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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