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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苗栗大媽疑在車站「自帶烤箱使用」 民眾傻:跳電怎麼辦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11月26日03:15 • 宋原彰

一名網友日前目擊苗栗的竹南車站內,有名婦人竟在站內的觀景平台,把「一整台烤箱」搬到現場使用,引發討論,目擊者發文笑說「如何節省電費!供參」,其他網友則說「苗栗國新玩法」、「竹南客家人懂玩」;不過此舉若未經管理單位同意,已涉犯竊盜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臉書「路上觀察學院」有網友分享照片,一名婦人日前在台鐵竹南車站2樓的景觀站台處把「一台疑似微波爐或烤箱」帶到現場插電使用,只見婦人蹲在地上操作,機台則放在桌面,照片曝光引發討論,原PO笑說「如何節省電費!供參」,其他網友則說「她沒省到電,只是是用別人的」、「沒辦法,客家地區嘛」。

也有網友說「靠,我原本以為烤箱是現場提供的,所以是他把烤箱搬去那邊插電嗎」,不少網友說「竹南人懂玩」、「竹南!原來可以這樣用」、「苗栗國新玩法」、「苗栗不意外」;也有人建議管理單位可以在電路上安裝額定電流極低的斷路器做為限電流裝置,只要一使用高耗電電器,就會造成跳電。

竹南火車站方則回應該插電恐僅供手機充電,若發現特殊使用情形,導致跳電疑慮,將會上前勸阻。據了解,偷接電是否會觸犯竊盜罪,刑法上對於「電能」雖不是實體,但依然是人類可以控制、利用的能量,例如電能、熱能等能量,還是能被認定為可被竊取的對象,只要是沒有經過東西所有人或持有人的「同意」,而把別人的東西取走,就能成立刑法上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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