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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法界:張善政曲解著作權法 站不住腳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9月08日21:29 • 發布於 2022年09月08日21:30
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擔任宏碁副總時,主持的農委會委託研究報告被指涉抄襲,張稱「相關研究都在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範圍」,但律師黃帝穎認為,張善政明顯曲解著作權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圖為張善政(中)昨到桃園大檜溪社區發展協會關懷據點,關心長者狀況。(記者周敏鴻攝)
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擔任宏碁副總時,主持的農委會委託研究報告被指涉抄襲,張稱「相關研究都在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範圍」,但律師黃帝穎認為,張善政明顯曲解著作權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圖為張善政(中)昨到桃園大檜溪社區發展協會關懷據點,關心長者狀況。(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擔任宏碁副總時,主持的農委會委託研究報告被指涉抄襲,雖然他辯稱「相關研究都在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範圍」,但律師黃帝穎認為,張善政明顯曲解著作權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且張可能涉嫌詐領公帑,有義務向社會解釋清楚。

黃帝穎:張還涉嫌詐領公帑

黃帝穎指出,依著作權法第五十條規定:「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但張善政抄襲的對象包括商周、NCC委託案等,明顯都不是機關名義發表的著作,張根本沒有主張合理重製的空間。

黃帝穎另指出,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但張善政的研究案大量使用他人著作,且難以區辨哪些才是他的原創,依法院實務見解,並不符合合理使用。

黃帝穎說,張善政研究案拿走超過五七三六萬元納稅人血汗錢,卻辯稱「合理使用」,又明顯不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從著作權法、農委會標案規定到涉嫌詐領公帑等法律爭議,張善政有義務向社會解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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