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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因應春節連假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提前領藥

青年日報

更新於 01月23日03:30 • 發布於 01月23日03:30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農曆春節7天連假即將到來,衛福部健保署今(23)日指出,因應醫療院所減診或停止門診、藥品調劑服務,為避免慢性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放寬用藥落在春節期間者,可在1月29日起,提前領取下個月藥品。

健保署表示,春節連假期間長達7天,因應醫療院所減診或停止門診、藥品調劑服務,該署援例放寬規定,以免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若民眾上次給藥天數的最後一天,落在春節期間民國113年2月8日至2月14日者,可提前於春節前10天,即是113年1月29日(含)起回診,請醫師開立處方箋或持慢箋領取下個月藥品。

健保署進一步指出,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目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效期,是依據醫師實際處方給藥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眾,必須於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一個月的用藥。

健保署強調,因應113年春節假期,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記得提前領藥,即可用藥不中斷,安心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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