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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孫安佐無罪「嗆檢察官還酸英文能力」!士檢回應了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8月07日09:25 • 發布於 2022年08月06日23:35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8/7 07:35 發稿 | 17:25 更新:新增影音 】

孫安佐獲判無罪後,又PO持槍照。(圖/翻攝自孫安佐IG)
孫安佐獲判無罪後,又PO持槍照。(圖/翻攝自孫安佐IG)

▲孫安佐獲判無罪後,又PO持槍照。(圖/翻攝自孫安佐IG)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先前在美國留學時,因涉嫌製造手槍未遂,遭關押238天後遣返回台,而士林地檢署最終以「無審判權」判決公訴不受理。誰料,昨(6日)孫安佐先在YT放上持槍照配上「槍在手,我回來了!是時候該重操舊業了」,又開直播酸檢察官英文能力,並透露,未來會持續朝槍枝、生存方向拍片;對此,士林地檢署回應也做出回應。

昨天的直播影片中,孫安佐狂喜官司無罪,並客氣表示對檢察官不會有怨言,但隨後話鋒一轉稱,「你(指檢察官)該先查查美國法是沒有製槍未遂」法條,之後甚至建議檢察官「何嘉仁補習班是不錯的選擇喔!」言外之意就是,檢察官不僅用錯法條、根本沒有相關證據足以起訴他外,英文能力也有待加強。

之後,孫安佐更直接點名一審檢察官和偵察庭檢察官,「喜歡用不存在的事實,訴說一個我從未犯過的罪名,比如一直說我有成功的把這把槍製造出來」,並建議他們可以考慮去深造一下,言詞十分嗆辣。

孫安佐質疑檢察官。(圖/ 翻攝自孫安佐YouTube)
孫安佐質疑檢察官。(圖/ 翻攝自孫安佐YouTube)

▲孫安佐質疑檢察官。(圖/ 翻攝自孫安佐YouTube)

對此,士林地檢署則回應「尊重法院判決」,並解釋「孫安佐被判無罪是因為台美兩國法律制度不同,不是因為沒有證據,人民有言論自由,但仍須注意台灣是槍枝管制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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