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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新店煙火哥「升級改造爆裂物」 遭聲押禁見獲准

TVBS

更新於 2022年06月30日03:53 • 發布於 2022年06月30日02:33 • 李昱菫
煙火差點炸到民眾車輛。(圖/TVBS)
煙火差點炸到民眾車輛。(圖/TVBS)

新北市新店區一名綽號「煙火哥」的邱姓男子,不滿藍女因交通事故索賠,竟然多次在藍女住家附近大放煙火,吵得民眾不得安寧,甚至還變本加厲,埋伏藍女逼車。「煙火哥」先前才因此被判刑,不過轄區新店警方掌握情資,發現他還夥同朋友一起放煙火,於前(28)日執行拘提搜索,不只搜到大量煙火,更發現他們涉嫌「升級」製造爆裂物,檢方漏夜偵訊,認定邱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案件起源於2019年7月,當時邱姓男子和女友一起到宜蘭梅花湖遊玩,結果邱男女有駕駛的電動車,不慎撞傷住在新店的藍姓女子。邱男認為藍姓女子索賠金額過高,竟然開始傳訊息恐嚇,還從網路上擷取藍女的這片,加上不雅字眼,在網路上廣傳,更四處造謠,張貼對方確診違規傳單,且邱男多次在深夜時,跑到藍女住家附近大放煙火,吵得住戶不得安寧,就算警方逮捕邱男,他似乎也沒在怕,總是想盡辦法放煙火擾人。

去年10月底,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邱男一案,認為他只因為遭請求賠償一事,竟不思理性處理,傳訊息恐嚇,到處放煙火、造謠,造成藍女心生畏懼,雖然邱男犯後坦承犯行,但沒有和被害人達成調解,也沒有取得原諒,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罪、強暴侮辱罪、強制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且邱男還曾因為多次半夜違規施放煙火遭舉報,挨罰9萬元罰鍰不繳,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才肯乖乖繳清。

從案發至今已經將近三年,邱男行為不只讓藍女恐懼,更造成新店居民難以安心,而今年6月,邱男又打算去放煙火,但警方早就掌握線報跟監,當場將人在寶橋路巷弄內攔下,搜出了煙火管、煙火5管、大龍炮2綑、六連發煙火等物,另外警方也在曾協助邱男的呂姓友人家中,搜出了爆裂物1組、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做案手機等證物,懷疑他們根本是將煙火升級改造成炸彈。今(30)日凌晨,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為邱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外呂姓共犯則是以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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