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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涉千萬勞保詐領案 三總名醫確定休職一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04月10日09:33 • 發布於 2021年04月10日09:33
三軍總醫院神經科部周邊神經科主任林俊杰醫師(中),因配合詐保,遭判休職1年確定。(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三軍總醫院神經科部周邊神經科主任林俊杰醫師(中),因配合詐保,遭判休職1年確定。(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三總周邊神經科主任林俊杰被控從2012年起勾結勞保黃牛,開立多張不實診斷書,供病患向勞保局詐領失能給付共1900餘萬元,自己則從中抽傭獲利。監察院提起彈劾,懲戒法院一審判休職一年。林不服,提起上訴,日前被駁回,全案確定。刑、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依詐欺罪判刑5年10月,並判賠勞保局35萬餘元,可上訴。

懲戒法院指出,醫師必須親自診察病患,才能開立診斷證明書,林俊杰卻和以張男為首的勞保黃牛集團合作,2012年起,由張男陪同有意願詐領勞保的病患,到林俊杰診間進行初診就醫,爾後病患就不用再去看診,而是把健保卡交給張男,張男自行前往三總,讓林俊杰的助理連續、大量刷健保卡。

懲戒法院表示,病患明明未就診,但林俊杰幫忙製造持續治療的紀錄,以符合請領勞保失能給付「須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經診斷為永久失能」的規定,及「勞保失能給付標準附表」中有關神經失能等級審定,須經「治療6個月以上」才能認定的基本原則。前後高達87次。

接著,林俊杰再配合填寫失能診斷書「造成失能之傷病及在本院之診療情形」,並勾選失能實況及影響生活與喪失工作能力等各項情形欄位,最後評估病患「符合症狀固定、永久失能」。病患們則持這張診斷書向勞保局申請而核發勞保失能給付,到2014年為止,合計詐得1900萬1425元。

懲戒法院認定林俊杰情節重大,判休職一年。但林俊杰不服,提起上訴,除了否認抽傭,並主張確有在病患初診時親自診察,安排各項儀器檢查,透過問診後,開立維生素B1、B6、B12膠囊、止痛消炎藥錠或抗發炎貼片等藥物,顯有治療事實。

林俊杰強調,從未囑咐助理准許張男或特定人士刷健保卡,且依台北市衛生局函頒的規定,慢性病患可請他人代領藥或委託他人向醫師陳述病情,三總更允許病患朋友可受託代為領藥,他並無任意更改看診程序及配合開立不實失能診斷書的問題。

惟懲戒法院二審認為,原判決斟酌全案事證及調查證據後,判林俊杰休職一年並無違誤,林俊杰上訴仍執持前審之詞,指原判決違背法令,求予廢棄,並無理由,評議後駁回其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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