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罹患癌症的洪姓男子,日前騎車在台中市東區環中東路與六順路口,因未依規定將車牌懸掛好遭執勤員警攔查,洪男談吐間即傳出陣陣酒味,但他聲稱代生病住院的兒子到工地上班,工頭邀他喝2、3瓶啤酒,因家裡境困難,要求警方不要酒測,警方最後仍依法進行執行,測得洪男酒精濃度0.37mg/l,將他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日前執行巡邏勤務,在台中市東區環中東路與六順路口發現洪男騎車車牌未懸掛好,立即示意要他停車受檢,洪男害怕酒測,不斷向警方求情,一直說全家經濟困難,兒子又生病住院,滿面愁容,喃喃的說:「我真的過不去了,這個我背不起,我背不起來,不要那麼嚴重…」。
警方也回洪男應酒駕是違法行為,法律沒有辦法通容,最後洪男測得酒精濃度0.37mg/l,將其以刑法公共危險罪送辦,經查洪嫌並無酒駕前科,警方雖同情洪男境遇,但只能依法行事,也希望他能記取教訓,勿再酒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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