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三祿報導)澎湖地方法院9日下午3時30分發布新聞表示,裁定劉陳昭玲、陳淑美自1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訊及受授物件;換言之,議長劉陳昭玲確定無法參加議會第20屆第1次定期大會。
由於劉陳昭玲及機要秘書陳淑美2個月羈押期即將屆滿,所以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法官8日上午開庭審理後,延至9日下午3時30分以新聞稿發布結果。
澎院8日上午自看守所提解劉陳昭玲、陳淑美2人到庭,以隔離及不公開方式審理檢方聲請延長羈押案,結果還是無法獲得當庭具保解除羈押。這次檢方申請延長羈押獲准後,劉陳昭玲確定無法參加議會第20屆第1次定期大會。
(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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