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18歲妹遭男直播主囚禁性侵!正義哥衝派出所求救 警回:去打110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22年09月30日00:56 • 發布於 2022年09月29日22:10

飯店,住宿,旅館,房間。(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楊男性侵小方後,不准她擅自離開旅館。(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小方(化名)2019年和直播主楊男結識,兩人認識1天就約去唱歌,但結束後她被帶到旅館性侵後囚禁,楊男還威脅說「門一開我會知道」,小方傳訊息和友人劉男求助,劉男趕到派出所後,值班警員則不受理,要他打110。

案發時小方年僅18歲,她看到楊男直播後,2人成為臉書好友,楊男再進一步私訊認識,隔天就一起去KTV唱歌,約在凌晨2時結束,楊男出包廂時發現已經在下雨,便提議先到旅館休息躲雨。

小方指出,她一到房間沒洗澡就先睡,結果楊男強行把棉被拉開,摸她的大腿外側,她試圖推開楊男且說不要,結果雙手被壓制在床,最後被強制性交得逞。

小方提到,楊男完事後,還說因為房間是暗的、外面是亮的,如果偷跑出去門一開他就會知道,讓小方嚇得傳訊息和劉男求助,過程中也試圖要逃離,結果楊男發現便衝到門口擋住,看到劉男在訊息中說已經報警,他便匆忙下樓離開。

劉男抵達旅館時,看見疑似楊男的人正要牽車離開,就到附近派出所報案求助,結果當時的值班警員竟要他打110,他只好照做,並待警方到場後才一起進入旅館,警方帶小方到醫院驗傷,果然驗出楊男DNA。

楊男被逮後,辯稱是小方主動誘惑、你情我願,後續又改口說兩人已經交往一週,當天沒有發生關係,是一週前在小方家發生過等等,但法官不採信,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今年7月二審改判3年2月。

點我加ETtoday好友,接收更多新聞大小事。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