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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署長要局長道歉!新北市警局4點聲明回應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10月05日09:10 • 發布於 2022年10月05日09:08

社會中心/新北市報導
史上頭一遭,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員上個月「抓錯人」案件持續延燒,被害人黃男今(5)與立委召開記者會,再次痛批三重警方。對此警政署長黃明昭親上火線發表聲明,要求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黃宗仁道歉。對此,新北市警局也做出4點聲明回應。其中局長黃宗仁嚴正表示「同仁有錯,我一定一同面對,責任來我就扛,決不逃避,勇於面對」。

警政署長黃明昭關心新北市三重分局「抓錯人」的案件,親上火線發表聲明,要求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黃宗仁道歉,再次求各警察機關落實教育訓練,執行各類勤務及偵辦刑案,務必依法行政,恪遵法定程序,不得逾越比例原則,侵害人民權利。而新北市警局也在稍早做出4點回應如下:

1、 在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已由三重分局副分局長公開向受傷民眾黃先生及社會大眾致歉。
2、 警察局黃局長在111年9月26日即陪同警政署督察室主任張榮興,親自到場向黃民致意及慰問後,黃局長更與黃民相談一小時,充分表達慰問、歉意及絕對秉公處理的立場。
3、 黃局長嚴正表示:治安非常重要,警察非常辛苦,但對就是對、錯就是錯,警察有錯當然應該負責、更絕對應該要徹底清查,有疏失定追究責任,絕不護短。
警察局長是所有新北警同仁的大家長,理當應負最大責任!同仁有錯,我一定一同面對,責任來我就扛絕不逃避,勇於面對。
4、 黃局長也表示會再找時間向當事人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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