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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清冠公費增3類人上路 29日討論擴大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9月15日22:52 • 發布於 2022年09月15日22:52
衛福部日前宣布清冠一號限縮公費對象,29日將再與中醫相關團體開會討論是否需進一步調整。(中央社)
衛福部日前宣布清冠一號限縮公費對象,29日將再與中醫相關團體開會討論是否需進一步調整。(中央社)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公費清冠一號增列適用條件新制15日生效上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目前新增列有3類人可以使用,對中醫界力爭擴及孕婦與兒童,衛福部中醫藥司預計9月29日再度開會討論。

清冠一號公費使用對象限縮之議,引發中醫師公會反彈痛批此舉如是「雨天收傘」,反彈聲浪一出,衛福部九日隨即針對公費清冠一號適用範圍緊急召開會議,決議增列適用條件公費補助對象,包括確診新冠肺炎且呈現「高熱不退(體溫39度以上持續2日)」、「咳嗽明顯,兼具喘症」、「咽痛嚴重,飲食困難」,並自15日起,針對12歲以上(孕婦除外)符合前開條件症狀者,均可由中醫師開立公費清冠一號。

羅一鈞表示,新適用對象正式生效上路,符合的對象都可以要求開立公費清冠一號;至於原先宣布要調整的條件,也會跟西醫口服抗病毒藥物的重症高風險因子一致,包括:年齡65以上或BMI(身體質量指數)大於30,有心、肺、肝、腎等慢性疾病等共有13類的高風險因子。

不過,中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柯富揚表示,新版本的公費清冠一號適用範圍還是有部分限縮,但會尊重臨床中醫師認定是否符合新版限縮條件。但為了全體民眾的健康,將持續爭取擴大使用範圍,希望衛福部能在維持公費給付的條件下,更進一步地將未滿12歲的兒童及孕婦,均納入清冠一號的使用對象。

對此,羅一鈞也表示,衛福部中醫藥司預計9月29日再邀中醫界再度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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