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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高雄女談分手遭拍性愛片要脅 社工陪伴嚇阻恐怖情人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6月21日07:28
高雄一名女子菲菲(左)離婚後與男子阿國交往,她受不了對方控制慾強且家暴提出分手,不料卻被偷拍性愛影片威脅,在社工陪伴下終於成功聲請保護令,嚇阻恐怖情人暴力行徑。(高市社會局提供)中央社記者洪學廣傳真 111年6月21日
高雄一名女子菲菲(左)離婚後與男子阿國交往,她受不了對方控制慾強且家暴提出分手,不料卻被偷拍性愛影片威脅,在社工陪伴下終於成功聲請保護令,嚇阻恐怖情人暴力行徑。(高市社會局提供)中央社記者洪學廣傳真 111年6月21日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1日電)高雄一名女子菲菲離婚後,10年前與男子阿國交往,她受不了對方控制慾強且家暴提出分手,不料卻被偷拍性愛影片威脅,在社工陪伴下終於成功聲請保護令,嚇阻恐怖情人。

「沒有想到這麼多年的交往,換來更深更多的傷害」40多歲的菲菲(化名)今天上午接受媒體聯訪情緒激動說著,她在離婚後遇到年齡相近的阿國(化名),因阿國熱烈追求開始交往,不料對方對她管控越來越多,除了要她隨時交代行蹤,還要聽他指示做事,若不從就會惹來一頓毆打。

菲菲說,多年來情緒的壓抑讓她萌生分手之意,但在提出分手那刻起,一切開始變調。阿國先是以死相逼、電話、訊息騷擾,甚至還拿出偷拍的性愛影片傳給她,威脅要散布出去。她在恐懼之餘不得不選擇妥協隱忍,但卻換來阿國更多強迫拍攝性愛影片結果,最後她也在恐懼中崩潰。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指出,在菲菲懷著恐慌不安心情求助高雄家防中心社工,並經過一段時間陪伴及鼓勵,安排接受心理諮商,讓菲菲調整心態,重新鼓起勇氣面對阿國,終於決定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警局家防官也介入對阿國約制告誡,成功嚇阻恐怖情人暴力行徑,最終菲菲取得法院裁定的保護令,也獲得親友理解及支持,還給她生活一片清淨。

社會局指出,去年全市受理2萬1458件家暴通報案件,除包含身體暴力、精神暴力、經濟暴力外,因應數位科技、網際網絡便利性,社工更發現數位親密關係暴力型態。施暴者透過科技的便利性對被害者定位、威脅或偷拍、散布性愛影片流傳等,造成被害者身心極大壓力及恐懼。

暨南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政策學系王珮玲教授表示,數位親密關係暴力施暴樣態,包含數位科技、親密關係及暴力行為三要素,也就是具親密關係之一方,利用數位科技對另一方施以各式暴力傷害行為,樣態可歸納為3種,包含數位跟蹤與騷擾、數位威脅與控制、數位性暴力與性勒索。(編輯:黃世雅)11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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