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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為閃白狗2騎士急煞相撞慘摔 飼主未繫繩將挨罰最高1萬5

鏡新聞

更新於 03月10日11:03 • 發布於 03月10日11:03 • 鏡新聞
2名騎士為閃避突然衝出的狗而慘摔在地,幸好送醫後無大礙。(翻攝畫面)
2名騎士為閃避突然衝出的狗而慘摔在地,幸好送醫後無大礙。(翻攝畫面)

花蓮市海濱路日前發生機車追撞事故,起因竟是一隻狗。警方調查發現,陳姓飼主未牽繩導致白狗突然衝出馬路,造成一名騎士緊急剎車,後方騎士則因閃避不及追撞,好在2人送醫後沒有大礙。警方表示,對於飼主未依法繫牽繩,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告發,並通報動植物防疫所,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若飼主未牽繩,造成用路人安全,可處3000至15000元罰鍰。

警方指出,6日上午7時許,1輛機車沿花蓮市海濱路直行北上,為閃避左側突然衝出的一隻白狗緊急煞車,導致後方騎士疑因來不及反應而發生追撞,2名騎士手腳皆有擦挫傷,經送醫診治後,所幸並無大礙,雙方皆持有合格駕照、均無酒駕,詳細事故肇因仍待調查釐清。

同時,警方根據監視器訪查到飼養白狗的陳姓飼主,告知若寵物衝至道路妨害交通,造成事故發生,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告發,並呼籲飼主要管束犬隻,在戶外時務必繫上牽繩。

不過,這已是20天內第2起因飼主遛狗未牽繩所引發的意外了,上月21日在花蓮吉安鄉文化11街,魏姓男子騎機車遛狗沒綁牽繩,讓狗任意奔馳,還追著騎腳踏車的老翁,讓他嚇得險些跌倒,員警見狀上前驅趕黑狗,沒想到飼主死不認錯還囂張嗆警,最後遭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並通報花蓮縣政府動植物防疫所裁處。

對此,動植物防疫所表示,飼主應該要保護好自己的寵物,若犬貓跑到馬路上造成交通事故,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飼主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違者可處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罰鍰;若致人員傷亡,也負民、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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