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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突襲妻子房間 竟在窗簾後找到「內褲男」 他瞎掰:在慶生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09月26日04:56 • 蘇育宣

台南一名男子至妻子的租屋處拜訪,竟發現妻子僅穿內衣應門,稚女則呆坐床上,甚至最後在窗簾後方看見僅穿內褲的高姓男子,讓他氣得一狀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理時,高男辯稱當時女方在替他慶生,但法官不採信,判高男要賠男子1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主張與妻子於2016年間結婚,今年2月間他前往妻子位於台南的租屋處拜訪,發現妻子穿著內衣應門,神情慌張,而兩人共同生育的稚女坐在床上,他翻找房內後,竟撞見高姓男子穿著內褲躲在窗簾後。

男子控訴,高男明知他妻子已婚,縱使兩人並無發生性行為,但孤男寡女於深夜共處一室,顯然已經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侵害他身為配偶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故依法向高男請求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高男表示,他的確出現在女方的租屋處套房,但他們之間為純友誼,當天女方為了替他慶生,考量疫情嚴重,才邀請他至家中作客,後來因為外面天氣飄雨,女方才讓他進客廳休息,後來其丈夫突然拜訪,女方怕尷尬才請他躲在窗簾後。

台南地院法官勘驗證據,認為女方已經結婚,卻仍於深夜穿著睡衣與非配偶之人於臥室獨處,顯然已經超過純友誼界線,故不採信高男的朋友之說,認定男方主張為真,求償合理,酌情後判高男應賠償男子1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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