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消費者安心選購祭祀商品,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會同法務局消保官針對市售祭祀商品進行抽查,發現仍有約39.8%的商品標示不全,經發局提醒民眾,產品如未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一旦發生爭議將求償無門,呼籲民眾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經發局於近期執行祭祀商品標示稽查,於轄內祭祀用品零售店及一般商號抽查商品,包括各式金紙、香品、香爐、蠟燭、防風燈等,共計抽查196件,其中不合格有78件,依據商品標示法規定,主要缺失為商品沒有任何標示、未標示製造日期、廠商資料標示不全或數量等。
針對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改正,經複查仍未改正者,則依法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販賣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實之商品,經發局將不定期執行商品標示稽查,以保障民眾消費安全。民眾若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向經發局檢舉專線03-3313360舉報或向法務局消保官申訴專線03-3383070檢舉,倘有消費爭議事件可撥打1950提起申訴或諮詢相關問題,進以發揮共同監督的功能,保障消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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