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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莫拉克風災永久屋政策問題 監院促政院檢討改進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4月20日09:13 • 發布於 2022年04月20日09:13
監委鴻義章(左起)、浦忠成、葉大華、紀惠容今舉行記者會,說明莫拉克風災後永久屋政策一案的調查結果。(記者謝君臨攝)
監委鴻義章(左起)、浦忠成、葉大華、紀惠容今舉行記者會,說明莫拉克風災後永久屋政策一案的調查結果。(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針對12年前莫拉克風災後的永久屋等政策,監委葉大華、紀惠容、鴻義章、浦忠成提出調查報告,指應加速調整永久屋三方契約關係、原居地安全複勘作業應納入原民觀點、正視永久屋品質管理及建置發展機制、研議原住民族災後重建專法及土地權利之保障、落實原民災民參政權,促請行政院督同所屬檢討改進。

莫拉克災後,在屏東、高雄、台東、台南、嘉義、雲林、南投等地共興建43處基地、3583戶永久屋,安置人數1萬1703人。莫拉克災後人權權益促進會等團體向監察院陳訴,指災民入住永久屋後面臨諸多問題,希能重新評估災後原鄉復原情形,讓原住民族有一條回家的路。此外,亦有屏東原民畫家以自焚方式抗議永久屋政策,凸顯整體政策亟待全面檢討。

調查報告提出五點意見,首先,原居地安全複勘作業應納入原民觀點。根據原民會統計,接受莫拉克永久屋安置的原民遷村戶中,離災又離鄉計2379戶,比例高達原民永久屋總戶數的85%。此種集體遷村、異地重建模式造成部落遭受切割或分離,經濟與文化斷鏈之衝擊,衍生出後續部落災民對重建政策的反彈與抗爭。

調查委員認為,行政院及各級政府於未來執行原鄉遷村、重建、安置時,應諮詢並尊重原住民族選擇,各級政府於未來辦理災後重建工作時,應考量引進社區重建工作者,做為援建單位與災民的構通橋梁。

其次,正視永久屋品質管理及建置發展機制。莫拉克災後政府與民間齊力推動重建工作,為追求效率迅速安置受災戶,趕工興建永久屋,其中計有26處基地完工時間不到一年,約佔全體基地數六成,然或因時間緊迫、或因建材、工法未符當地環境及災民期待,肇致永久屋住戶對於建築品質與保固問題迭有爭執。

調查委員建議,行政院未來規畫及辦理類似工作時,應檢討使用「永久屋」名稱的妥適性,並引進第三方驗收單位及明定保固責任期限,以確保工程品質,並應針對難以透過修繕補助解決的永久屋基地,進行總體檢與專案改善,徹底解決永久屋全體居民面臨的居住困擾。

第三,加速調整永久屋三方契約關係。按三方契約約定,受災民眾僅取得永久屋所有權及住宅座落的土地使用權,如返回原居地則需收回相關權利。隨著時間推移,永久屋核配戶人口繁衍,空間逐漸不敷使用,當非永久屋繼承人或其他原申請的家庭成員有搬離需求,卻因契約限制無法申請住宅補助,也不得再回原居地居住或建造房屋,肇致諸多住居問題。

調查委員表示,行政院應督促內政部適當調整三方契約相關限制措施,加速檢討換約或鬆綁作業,協助民眾解決問題,避免永久屋政策美意遭到扭曲與誤解。

第四,研議原住民族災後重建專法及土地權利之保障。最後,落實原民災民參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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