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對進口越南之中國冷軋不銹鋼維持實施反傾銷稅
越南工商部頒布第132/QD-BCT號決定有關對進口越南之中國產地冷軋不鏽鋼維持實施反傾銷稅措施。
故,中國產地冷軋不鏽鋼反傾銷稅繼續依照2020年12月21日第3390/QD-BCT號決定之規定實施,根據具體之產品及企業反傾銷稅自4.43%至25.22% 不等稅率。
(按: 2019年9月3日越南國內企業要求越南工商部對中國產地之進口冷軋不鏽鋼進行反傾銷調查。
越南工商部頃依照WTO及越南外貿管理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中國若干產品存在傾銷行為之因素,威脅將造成越南國內產業之損害。)(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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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