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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涉詐助理費被判7年4個月 竹縣議員鄭昱芸將上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12月02日07:01 • 發布於 2021年12月02日02:01
新竹縣議員鄭昱芸。(資料照,取材自縣議會官網)
新竹縣議員鄭昱芸。(資料照,取材自縣議會官網)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芎林鄉無黨籍議員鄭昱芸今(2日)早發布聲明,針對新竹地方法院11月30日判決她有罪,她深感遺憾,必定依法上訴爭取清白;她強調,經歷人生最艱難的一役,無論多難,她會堅持奮鬥,切實履行她應執行的職務,絶不令支持者失望。

鄭昱芸表示,新竹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對她重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尚未定讞,仍可上訴。她在聲明中表示,法院應本於無罪推定的原則,公平的立場,依嚴謹證據法則,就此案詳予調查釐清,不應以共同被告充滿瑕疵且與客觀事實不符的陳述入人於罪。

聲明指出,對她不實指控的共同被告吳姓陳姓母子,供述充滿瑕疵,她曾多次請求准予拷貝或檢視共同被告偵訊光碟,以確認共同被告供述的真實性筆錄記載是否相符,但法院都未允許,事實調查及程序保障未臻周延,難認公允。

聲明並指出,過程中,她一度被羈押禁見140天,司法天秤傾斜,也導致她身心及聲譽造成如同凌遲般痛苦!無論多難,她承諾會堅持奮鬥到底!

鄭昱芸表示,她尚未拿到判決書。不過,據先前新竹地檢署偵查,鄭昱芸涉嫌將友人母子申報為假公費助理,藉以詐取公款22萬餘元,經掌握具體事證,認定鄭女擁有研究所高學歷,卻為逐私利,反而背離民意,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新竹縣芎林鄉無黨籍議員鄭昱芸今(2日)早發布聲明,針對新竹地方法院11月30日判決她有罪,她深感遺憾,必定依法上訴爭取清白。(擷取自鄭昱芸臉書)
新竹縣芎林鄉無黨籍議員鄭昱芸今(2日)早發布聲明,針對新竹地方法院11月30日判決她有罪,她深感遺憾,必定依法上訴爭取清白。(擷取自鄭昱芸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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