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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避免住宅被法拍 酒駕男繳清21萬罰款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1年12月07日04:34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7日電)52歲劉男連續酒駕被罰需繳21萬元,也因觸犯公共危險罪被送辦,劉男只繳交緩起訴處分金6萬元,卻沒有繳清罰鍰,直到行政執行署準備查封劉男名下的住處,劉男才趕緊把錢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主任執行官胡天賜接受媒體聯訪時說,52歲劉姓男子在北部工作,從民國109年起有3次酒駕被查獲的紀錄,前2次在新北市、桃園市被警方查獲,一共被裁罰了新台幣15萬元,汽車駕照也因此被吊銷。

彰化分署指出,去年12月,劉男仍然在新竹地區酒駕,酒精濃度超標,也因觸犯公共危險罪被移送地檢署,檢方裁定緩起訴處分,命令劉男需向公庫支付6萬元。

彰化分署表示,劉男雖繳納了緩起訴處分金6萬元,但沒有繳納交通罰鍰15萬元,新竹區監理站因此將案件移送到分署執行,分署發現劉男在彰化北斗鎮的任所登記在他的名下,因此在10月26日查封不動產,通知劉男如不繳清罰鍰,就要拍賣不動產。

彰化分署說,劉男接到房子可能會被拍賣的通知很驚訝,擔心房子不保,趕緊在11月底繳清所欠的15萬元,分署也發函撤銷查封登記,劉男才避免因酒駕導致房子被拍賣的命運。(編輯:黃世雅)1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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