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本月4日施行,大法官改採「憲法法庭」審案,17日憲法法庭將開庭言詞辯論,審理《原住民身分法》的釋憲案,這是訴訟新制上路後的首宗開庭案。司法院將同步於網路播放影音,屆時得登入憲法法庭網站首頁點選連結,同步收看。
本件聲請人吳若韶主張,太魯閣族傳統舊習慣並無「姓氏」一詞,其身分認定向來採取血統主義,太魯閣族部落認定父或母為太魯閣族原住民時,子女即為太魯閣族原住民,其母為原民,子女當然取得原住民身分。
另外,有泰雅族血統的吳陳春桃於2013年間,持原民會證明,主張她承繼祖母的原民血統,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原住民身分登記獲准,但戶所後來認定她的祖父不是原住民,父女承襲祖父的漢人姓氏,未從祖母姓,因此撤銷她的原民身分。
她不服提行政訴訟,北高行先判她勝訴,戶所上訴後,最高行發回更審,北高行更一審改判敗訴,最高行駁回上訴確定。
她與吳若韶和另名類似遭遇的原住民劉陳春梅,認為《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姓名權保障及對原住民族保障等,聲請釋憲。經排定庭期,成為憲法訴訟新制上路後,開庭審理的第一案。
言詞辯論爭點在於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的姓氏才有原住民身分,是否違憲,有無侵害姓名權、人格權、身分權及性別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