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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味王用到劣油產品下架 頂新判賠9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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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廠,味王公司,在2014年向頂新製油公司,購買油品,生產調理包、泡麵,醬包等等產品,沒想到,頂新原料油,是劣質豬油,害味王公司的產品被退貨、下架,味王也向頂新,索賠941萬餘元。

頂新辯稱,當年賣油有通過味王驗收,也無法證明被用於製造這些下架的產品,而台北地院,根據產品明細、銷毀證明、稽查紀錄等相關卷證,認定,味王確實使用到,有問題的頂新油原料、油產品,因此,台北地院今天判頂新,應給付味王,918萬餘元,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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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1年12月22日15:00 • 發布於 2021年12月22日14:57 • 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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