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有民眾今天傍晚行經台61線快速道路觀音段,赫見附近觀音工業區有工廠不斷排放黃色煙霧,桃園市政府環保局獲報立即派員前往稽查,並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可處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今天傍晚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勘查,發現黃色煙霧排放處為某科技公司,會同業者至廠內稽查,發現是因操作不當,導致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無法有效收集、處理製程所產生的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並依第62條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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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有民眾今天傍晚行經台61線快速道路觀音段,赫見附近觀音工業區有工廠不斷排放黃色煙霧,桃園市政府環保局獲報立即派員前往稽查,並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可處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今天傍晚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勘查,發現黃色煙霧排放處為某科技公司,會同業者至廠內稽查,發現是因操作不當,導致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無法有效收集、處理製程所產生的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並依第62條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