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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新兵很兇!才入伍2天就對班長施暴 被驗退判關6個月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7月31日03:27 • 發布於 2022年07月31日03:28

社會中心/鄭餘蓉報導

鍾男被擔任值星官的吳姓班長糾正而心生不滿。(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資料照)
鍾男被擔任值星官的吳姓班長糾正而心生不滿。(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資料照)

▲鍾男被擔任值星官的吳姓班長糾正而心生不滿。(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資料照)

一名鍾姓男子於今(2022)年4月起入伍服役,怎料才當2天的兵,他就因不滿被糾正而對班長動手,導致對方背痛、胸部挫傷,事後遭到驗退,還被檢方起訴。台南地方法院於7月28日做出判決,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第1項之強暴長官罪,判處鍾男6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顯示,鍾男於2022年4月13日起服役於陸軍步兵第203旅二等兵(現已退伍);吳男則是連上的上士班長,並輪值該單位之值星官。

事情發生在4月15日6時許,鍾男在集合場上被吳姓班長糾正,因此心生不滿,竟徒手推擠班長前胸,導致對方背部撞擊看板,造成胸部挫傷、背痛之傷害,接著又作勢要動手打人,所幸在場其他人見狀趕緊上前制止。

據判決書,法官指出,鍾男有毒品前科,入伍2天尚未熟悉軍隊中講求嚴謹的階級觀念,以及服從長官領導,但他僅因長官糾正其言行而動手,已危害軍紀並損及部隊團結,更減損部隊長官之領導威信,考量他前科素行、犯罪動機、所生之危害等等,加上施暴手段尚非重大,也已和吳男達成和解,最終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第1項之強暴長官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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