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新北60歲男腦出血被當成「酒醉路倒」 家屬控消防延誤送醫72分鐘害癱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4月19日08:51 • 發布於 04月19日08:51
消防人員第一度抵達現場,疑將張男誤診為酒醉。(記者徐聖倫翻攝)
消防人員第一度抵達現場,疑將張男誤診為酒醉。(記者徐聖倫翻攝)

首次上稿:15:48更新時間:16:51(新增新北市消防局回應)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誇張!60歲張姓男子日前騎機車出門路倒,因腦出血導致右半身無法動彈並引發失語症,不料消防人員獲報到場,竟堅稱其為「酒醉」,後續警方見張男情況不對2度撥打119,送醫後才發現情況嚴重。張男家屬今投訴表示,「消防人員根本未做檢查就說他酒醉,延誤送醫72分鐘,一條人命要找誰來賠。」

新北消防局:已對救護同仁予以行政處分、將加強教育訓練

對此,新北市消防局表示,因此案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未來將配合檢警單位調查。目前已針對救護同仁予以行政處分,並追究主管連帶責任,同時製作案例教育,完成所有外勤單位有關辛辛那提教育訓練,並要求各大隊利用各種集會、訓練、勤教等時機宣達施教。

據了解,張男本月6日騎機車出門,行經新北市三峽區大同路,期間突感身體不適,先是在路邊停車休息,隨後倒在路上。路人於當日晚間7時17分通報119,消防、警方同時到場,消防人員對警方表示,這個人不說話、又癱軟,直接判斷張男「不願就醫」,並且為「酒醉」。

但警方沒有嗅到酒味,一度向消防人員提出疑問,但拗不過當下消防人員的「專業判斷」,只能先帶回警所安置。當晚8時4分張男被帶回三峽派出所內,而員警越看越不對,過了15分鐘趕緊再打119,消防人員獲報再趕抵,並將其送往亞東醫院急救。

抵達醫院的時間點為當晚8時29分,從報案到送抵醫院,已過了72分鐘,醫院給出判斷為腦出血,屬中風症狀,除了右半身癱瘓,也引發失語症,導致了張男在第一時間完全無法表達自己的意見,到今天張男仍在加護病房,不排除有成為植物人的可能。

家屬質疑,這麼嚴重的症狀,為何消防人員一開始要堅持說他是「酒醉」,更可笑的是,無法說話更被消防人員解讀為「不願就醫」。家屬說,張男滴酒不沾,有沒喝酒嗅一下身上氣味就知道了,判斷成酒醉路倒實在太離譜,目前已對新北市消防局提出遺棄、過失傷害告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警方通報119,消防人員趕抵派出所,張男被送抵醫院時已延誤72分鐘。(記者徐聖倫翻攝)
警方通報119,消防人員趕抵派出所,張男被送抵醫院時已延誤72分鐘。(記者徐聖倫翻攝)
張男的姊姊對新北市消防局提告後癱坐在派出所內。(記者徐聖倫翻攝)
張男的姊姊對新北市消防局提告後癱坐在派出所內。(記者徐聖倫翻攝)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