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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中國男子自掏腰包建橋遭拆除 被判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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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名男子自掏腰包在偏鄉地區建橋,卻因「尋釁滋事罪」被法院判處2年有期徒刑。《九派新聞》報導指出吉林省振林村受到洮兒河的阻隔,當地人必須走70公里遠才能到最近的橋樑過河。於是名叫黃德義的男子決定在河上建造一座小型浮橋,這一舉措受到當地人的大力支持。當地人願意付費使用浮橋,因為這樣既省時又方便。2014年男子和17名村民及親友共同加固了橋樑,以便重型車輛能夠通行。然而,由於建橋屬於非法行為,當地水利局多次要求男子拆除橋樑直到2018年才爆發爭議。2019年12月31日男子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2年刑期,其他17人則被判1年刑期且得以緩刑。法院表示男子一行人強迫當地人付費使用橋樑。調查顯示,自2005年以來男子一行人共收取新台幣約238,600元。《中國日報》報導指出男子決定上訴,聲稱會收費是因為建橋花費了他超過585,800元。然而,法院表示男子一行人破壞了河流上的行人走道,迫使當地人使用他們的橋樑以謀取更多利益。這起事件引發熱議,有人認為男子不應因收費而受罰,但也有人認為男子確實違法。爭議爆發後,當局承諾在振林村附近建橋,但至今尚無進一步消息。

TomoNews

發布於 2024年09月20日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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