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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失控婦辱罵警察遭逮 過程咬傷警手指罪一條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5月27日15:11 • 發布於 2022年05月27日15:11
員警獲報處理消費糾紛案,遭55歲婦人當場公然辱罵,並咬傷員警右手小拇指。(記者陸瓊娟翻攝)
員警獲報處理消費糾紛案,遭55歲婦人當場公然辱罵,並咬傷員警右手小拇指。(記者陸瓊娟翻攝)

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26日晚間11時許,高雄市警局岡山分局橋頭分駐所員警獲報處理消費糾紛案,遭1名55歲陳姓婦人當場公然辱罵「奸臣」,並咬傷員警右手小拇指,幸好僅是輕傷,並無大礙,全案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將陳婦移送偵辦。

員警獲報處理消費糾紛案,遭55歲婦人當場公然辱罵,並咬傷員警右手小拇指。(記者陸瓊娟翻攝)
員警獲報處理消費糾紛案,遭55歲婦人當場公然辱罵,並咬傷員警右手小拇指。(記者陸瓊娟翻攝)

岡山警察分局橋頭分駐所26日晚間11時許接獲店家報案,指稱該名55歲陳姓婦人買東西不給錢,店家已不願追究,但只希望警方勸導該名陳婦離開;但陳婦離開後又報案聲稱發生糾紛,並對到場處理的員警林晉緯、林耀明辱罵「奸臣」等語顯觸犯刑罰法令,在警察逮捕過程中,陳婦情緒失控咬傷員警林耀明右手小拇指,幸好僅是輕傷,並無大礙。岡山警察分局呼籲,任何挑釁公權力、影響員警執勤安全的行為,將嚴正究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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