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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夜間海邊送煞4溺水3死「沒有燈也無救生員」 宮廟負責人判囚2年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23年09月16日03:36 • 發布於 2023年09月16日01:41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新屋區紅毛港聖母宮去年在新屋海邊舉行送煞活動,宮廟負責人魏姓男子明知送煞活動是在夜間舉辦,活動地點又在海邊,且須扛神轎進入海中、送王船入海,但現場無任何照明設備,也未設置救生設備、救生員,也沒有備或要求信徒穿著救生衣,導致陳姓等4名信徒,未穿著救生衣之情況下扛神轎進入海中時發生溺水,因搶救不及造成3死1傷悲劇,桃園地院15日對魏男以犯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檢警調查魏男是桃園市紅毛港聖母宮實際負責人,去年8月13日晚於聖母宮與桃園市新屋區漂流木公園間之海岸舉行送煞活動,由信徒扛神轎進入海中並送王船入海,魏男由網路群組號召陳男等20人參加,男性負責扛神轎進入海中、送王船入海、為王船點火或在旁戒護,女性則負責在岸上燒紙錢等。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魏男身為宮廟負責人明知此送煞活動係於夜間舉辦,活動地點在海邊,且需扛神轎進入海中、送王船入海,但現場無任何照明設備、也未設置救生設備、救生員,而應準備或要求信徒穿著救生衣,現場設置救生圈、繩等其他救生舉辦上開送煞活動,顯然違反其所應負之作為義務及注意義務而有過失。被告魏男疏未注意履行作為導致3死1傷溺水案發生。

桃園地院以事證明確,被告魏男犯行堪以認定,雖然被告魏男犯後坦承犯行,但迄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處判處2年徒,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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