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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中國證監會:未要外資投行報告高管薪酬並限薪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6月14日09:22

(中央社台北14日電)有外媒近日報導,中國證監會「要求外資投行報告高管薪酬細節,並提出不要給高管過高薪酬」。中國證監會今天否認相關報導內容。

有外媒日前在報導中引述知情人士說,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年在上海及北京召見多家外資金融機構高層開會,討論有關高層薪酬問題,出席者包括瑞士信貸集團、高盛及瑞銀集團。

報導指出,中國監管機構要求外資金融機構詳細匯報高層的薪酬待遇方式,並表示不要對高層過於大方,因為這不符合當前中國共同富裕的時代背景。

中國證監會官網今天在「答記者問中」表示,「上述報道為不實消息,我會及相關證監局、行業協會未召開過上述會議」。

中國證監會表示,全球監管部門近年關注薪酬激勵相關制度,目的是防範過度投機、過度激勵引發的金融風險。歐美等國和國際組織先後對金融行業薪酬管理制定了相關監管制度和規則,對金融從業人員薪酬實施監管,避免高管為取得高薪而採取過度投機行為。

據表示,為指導行業機構建立穩健的薪酬制度、健全薪酬激勵約束機制,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中國監管部門近期會同行業協會,在充分聽取行業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由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分別發布了薪酬管理指引,旨在夯實行業發展的治理基礎、風控基礎、合規基礎、文化基礎和人才基礎,更好有效服務實體經濟、防範金融風險,並無設置薪酬限額,也不涉及薪酬總額和具體操作辦法。

中國證監會指出,核心制度包括:強化長效激勵約束機制,落實薪酬遞延支付安排,「明確不得通過包乾、人員掛靠等方式開展業務,不將從業人員的薪酬收入與其承做或承攬的項目收入直接掛鉤」。

此外也包括:建立完善經營管理層和基金經理等核心員工獎金跟投機制,實施違規責任人員獎金追索扣回制度。支持證券基金行業探索實施多樣化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弱化規模排名、短期業績、收入利潤等指標的考核比重。(編輯:周慧盈/唐佩君)1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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