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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前7月投資型保單買氣翻倍 金管會提醒3點要注意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1年08月24日11:19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4日電)投資型保單買氣熱,今年前7月初年度保費收入年增近一倍,金管會今天因此特別提醒消費者、尤其是高齡者,投資型保單種類和費用結構複雜,且投資風險自負,投保前應審慎評估。

受惠資本市場熱絡,據金管會統計,今年前7月投資型保單初年度保費收入高達新台幣3402億元,相比去年同期1749億元,年增94.5%、暴衝將近一倍。

其中,投資型年金超受歡迎,初年度保費收入就達2699億元,年增1.35倍,投資型壽險為703億元,年增近17%;若以幣別來看,因新台幣兌美元匯率走強,吸引消費者大買美元計價金融商品,美元投資型保單買氣顯著增溫。

不過,投資型保單買氣超熱,也引起金管會出聲提醒。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今天表示,投資型保單種類和費用結構多樣,且投資風險由保戶承擔,投保前應審慎評估,注意以下3點事項,避免日後爭議。

第1,投資型保單可連結標的包括共同基金、金融債券、公司債和結構型商品等,保戶需自行承擔連結標的價值下跌、流動性等多項風險。因此,消費者在決定連結複雜投資標的前,須確認自己具備投資知識和風險承擔能力,不要受到高報酬率誘惑而連結不適合的投資標的。

第2,投資型保單本質為長期性保險契約,若以「解舊買新」或「借舊買新」投保新保單,不僅可能無法獲得更好的保障或投資效益,也可能面臨風險,例如舊保單可能因辦理部分解約造成保單帳戶價值不足,導致保單停效、保障中斷;購買的新保單初期可能須負擔較高保費或解約費用;附加的健康險附約會有一定等待期間,導致有保障空窗期等風險。

第3,高齡者在面對業務員招攬投資型保單時,務必要確認自己是否仍有壽險或年金險的保障需求,且應瞭解每年的壽險保障費用會隨年紀提高或保單帳戶價值投資虧損導致大幅上升,尤其切忌僅因期待投資報酬率可能優於銀行存款利率就決定投保,而忽略投資型保單具自負盈虧、且不保證投資收益的特性。

張玉煇表示,消費者可至保發中心網站瞭解投資型保單特性以及基本資訊,並可至壽險公會網站瀏覽投資型保險專區,瞭解各保險公司投資型保單費用收取標準、適用條件和核保、銷售等規範,避免購買不適合的保單。

此外,消費者若簽約後發現保單內容不符合需求,仍可依保險契約約定,在收到保單隔日起10日內向投保的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契約,保險公司應無條件退還所繳保費。(編輯:楊凱翔)11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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