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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金援買房、嫂嫂要登記1/2  恐釀悲慘結局?專家解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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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年09月23日08:42 • 發布於 2022年09月30日05:58 • 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房價高漲,許多購屋族存不到自備款,往往就需要親友出手相助了。資深地政士指出,有案例是,妹妹想買房,找哥哥、嫂嫂共同出資,由於贈與稅的免稅額每年是244萬元,等於哥嫂加起來當年就有488萬元的免稅額,順利籌得自備款,但後續不動產登記才是關鍵問題。

出資人該如何自保,維護自己的權益?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由於其中大哥、大嫂共出資2分之1,大哥希望以大嫂名義,在妹妹取得不動產登記後,就大哥、大嫂的出資額成立抵押權登記,以保障他們的債權,避免妹妹未來把房屋偷偷賣掉,達到制衡效果。

不過,鄭文在指出,抵押權是擔保債權只能就不動產出賣價金受償,就該房屋並沒有處分權,未來若房屋增值,要不要賣等於是妹妹說了算,一但妹妹將488萬元清償完畢,再加上原本約定的利息,就可以把大哥和嫂嫂的用心,大筆抹去,這樣並不符合大哥、嫂嫂的初衷。

他表示,最後透過妹妹和嫂嫂各登記2分之1所有權,由於出資額和產權登記相符,解決此方案,這也代表未來房價如果漲跌都由共有人共同承擔,不致於恩情被一筆抹去。

鄭文在指出,實務上也常發生包括第一、借名登記者不願意返還所有權;第二、將出售的價金返還出資人時,要課贈與稅;第三、繼承發生後,繼承人拒不返還不動產。因此他提醒,不動產登記前建議還是多諮詢專業人士,避免後續衍生出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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